新建氯碱厂的安全规程
新建氯碱厂的安全规程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2/7/7 0 点击数:1134
新建氯碱厂的安全规程:
1 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氯气生产、使用单位,必须按照国家管理权限,向公安、劳动、环保等部门申报,未经批准不得建设。
2 氯气生产、使用的厂房、库房建筑必须符合GB J 16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规定。
3 氯气生产、使用工厂的卫生和环境条件应符合TJ 36 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》中有关规定。
4 氯属于Ⅱ级(高度危害)物质,直接接触氯气生产、使用、贮存、运输等作业人员,必须经专业培训,考试合格,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后,方可上岗操作。
5 氯气生产、使用、贮存、运输车间(部门)负责人(含技术人员),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,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处理。
6 氯气生产、使用、贮存、运输等现场,都应配备抢修器材,常见抢修器材:氯气报警器、氯气检测仪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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